新华网12月29日电服务新闻专线评出2013年国内民生十大新闻按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一、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

  7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多项措大农民就医保障力度

  9月,卫生计生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政策等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农民就医保障力度。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全国20多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出现雾霾天气。、天津、、山东……多地拉响空气污染警报。雾霾频现,也在改变人们的生活。网购平台上,防PM2.5口罩、空气净化器热销。国务院9月公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规范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对旅业零负团费、购物、无序竞争等行业施以重拳治理。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旅游市场秩序有比较明显好转,但导游游客强制消费现象仍然存在,治理行业乱象、提高服务品质,需要严格执法。

  五、汽车三包正式实施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自10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汽车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依法向质监等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六、假日安排征求后调整

  10月和11月,全国假日办两次发布调卷,就2014年节假日安排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两次征求意见中,取消“中国式挪假”、落实带薪休假、实行弹性休假、扩容假期等呼声较多。最终,国务院决定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二项,将春节放假起始日恢复为农历正月初一。同时,相关部门对放假方式进行了调整。

  七、消费者权益保首次“大修”

  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0月25日表决通过了《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的决定》。这是自消费者权益保1993年颁布后首次修改。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实施。修改后的法律增加,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由。

  八、“单独二胎”政策启动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在2013年迎来重大变革。11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项被称为“单独二胎”的政策,显示我国计生政策正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社会转型现实而进行重大调整。

  九、“渐进式延迟退休”呼之欲出

  11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大的影响。

  十、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将并轨运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委三部门12月联合发出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群众意愿,符合各地实际,通过并轨运行会给今后住房保障工作带来积极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