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17日,十二届全国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产生。十二届全国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为实现党的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组织。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